关于对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8号建议的答复函
畅红岩、徐宁、刘养利、张建成、朱淑敏五位代表:
你们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巴家咀库区水源工程镇原区域移民搬迁费用的建议”由我局承办,经我们认真研究,实地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彻底解决西峰城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市政府于2017年决定实施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和耕地退出项目。该项目涉及镇原县和西峰区3个乡镇7个行政村1994人,搬迁居民较多,工作难度较大。两年来,在市、县(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下,搬迁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镇原县、西峰区涉及的乡镇、村组做了大量工作,对项目整体推进做出巨大贡献。
根据市委印发的《巴家嘴水库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及耕地退出工作方案》(庆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居民安置及耕地退出总投资30348.29万元,2017年一次性投入1832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70%(12829.6万元),县区财政承担30%(5498.4万元)。2018年起,每年支付搬迁农民耕地补偿及生活补助792.46万元,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市财政于2017年一次性安排1.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较《方案》中要求当年市级投入增加2200万元。因此,巴家嘴水库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已超额拨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将搬迁农民耕地补偿及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0934-8687933)
庆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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