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7〕72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庆阳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
为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城乡居民增收的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2015年底,庆阳市总人口达到265.8万人,农村人口229.67万人,常住人口223.0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0.63万人,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23.79%提升到33.64%,年均提升1.94个百分点。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7.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0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1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8.9万人,城镇低保21262户、50648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续保率90%,发放率100%。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结构逐步优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12453元增长到2015年的23426元,年均增长2195元,每年平均增速13.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后跨上了4000元、5000元台阶,2015年达到6945元,比2010年净增3791元,年均增长17.1%。
1. 发展机遇
一是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省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庆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64号)和“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政策叠加效应日益凸现,全市经济社会已呈现出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必将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二是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未来五年,是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将大幅增加,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将不断加快,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增长。
三是改革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随着全省财税、金融、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注入强大动力。
2. 面临挑战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基础差、水平低,增收压力大。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1%,占全省9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60.8%,和全省基本持平。且全省多年来处全国末位,进一步提升收入水平难度较大。
二是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庆阳市地域面积大,基础设施薄弱,至今未通铁路,县(区)还没有完全融入高速路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不足,水、路、电配套能力低,防灾减灾能力整体薄弱,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城乡居民增收。
三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0%,而经营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只占总收入的3%、15%和12%。农业特色产业基地规模较小,龙头企业数量少、效益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制约了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
四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工资和福利津补贴增长等政策,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地方政府无权制定政策,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十二五”期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员工工资增长缓慢。由于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城乡居民长期处在高消费之中。
五是城乡居民增收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乡居民增收面临新风险、新挑战,加大我市解决市场疲软、价格持续低迷,经济增速放缓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再加上国际农产品价格已不同程度低于国内价格,在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
二、城乡居民增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盯一个目标(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化一个动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四大战略(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以居民增收为核心,以惠民富民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脱贫攻坚为总揽,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基础,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为重点,坚持“民生为本、统筹兼顾、公平公开、动态调控”的原则,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二)基本原则
民生为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构建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兼顾。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和县(区)域发展,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各阶层收入,兼顾效率与公平,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公平公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普遍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动态调控。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全市经济发展实际,准确把握人口增长、城镇化、就业率、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控阶段性价格目标和任务。
三、城乡居民增收主要任务
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00元以上,年均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2%。
(一)实施充分就业工程,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一是扩大就业规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产业升级、项目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扩大就业的影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在培育新兴产业、延伸资源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中保持就业份额稳中有升;在壮大服务业规模、提升质量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在扎实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造更多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在强化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绿色经济中,推进绿色就业;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梯度转移中,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困难人员就业,增加收入。
二是推进转移性就业。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富余劳动力跨行业、跨区域有序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城镇居民城市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人员,加大对农村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稳定并扩大外出务工规模,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加快劳务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一体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技能型、智能型和成建制型劳动输转比例。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区域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新开辟的输转基地作用,城市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经济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产业扩张,引导劳动力在区域之间合理流动和分布。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引导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促进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推动居住条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相关配套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是提高劳动者技能。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格局。顺应产业优化升级趋势,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加大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增强其专项技能和城市生存发展能力。实施面向城镇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支持兴办民办职业教育,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切实缓解企业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矛盾;支持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教园区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四是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使广大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出台鼓励引导企业增加工资分配的优惠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调控与监管。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以实现同城同待遇和向基层倾斜为目标,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
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大众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税费减免政策、金融融资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等,扎实推进全民创业就业。进一步激活区域资本市场,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大创业就业资金扶持力度,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是优化创业环境。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降低创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创业成果展示和创业大赛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创业政策和成功典型,营造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创业服务中心,提供自主创业各环节的全程跟踪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力度,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体系,比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总量和贷款业务覆盖面,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增加对创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主要创业者及创业团队核心人员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完善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科技创业。加强各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入驻的初创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围绕庆阳香包、剪纸等传统手工业,积极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支持农村妇女发展家庭手工业。
四是大力发展各类新型业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加强“企业 基地 网店”或“协会 基地(合作社) 网店”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加快推进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制造加工、商贸流通、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农业等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电商、物流企业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不断提高农村网店物流配送效率。实现县(区)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街办)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社区)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三有一能”目标。
(三)实施产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农民产业收入
一是大力发展富民产业增收入。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草畜、苹果、瓜菜、苗林等富民产业培育,增加优势产业净收入在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中的比重。草畜产业,加快推进以牛羊产业大县、现代畜牧业试点县的草食畜牧优势区建设,通过加强饲草料基地、养殖场(合作社)规范建设和标准化改造、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畜牧业生产能力。2020年,紫花苜蓿留存面积达到500万亩,建成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合作社)3000个以上,发展规模养殖户10万户以上,肉羊、肉牛、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1000万只、100万头、200万头,畜禽规模养殖比重51%以上。苹果产业,全力实施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果品宣传推介“四大工程”。到2020年,建设万亩果带20个以上,苹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其中挂果面积达到100万亩左右。瓜菜产业,加快设施瓜菜、高原夏菜和特色瓜菜基地建设,突出集约化育苗、规模化生产和贮藏保鲜增值,不断提升瓜菜生产能力和效益。到2020年,瓜菜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以上,其中设施瓜菜19万亩,优质高原夏菜规模生产基地60万亩,特色瓜菜产业带74万亩。苗林产业,按照“再造一个子午岭”的总体目标,推动“育苗增收”和“造林增绿”共赢。“十三五”期间,完成苗林结合培育500万亩。
二是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增效益。创新适度规模经营载体,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惠农富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创建西北绿色农产品加工贸易区和“一区四园”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向示范基地集聚,充分发挥集群效应。抢抓“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机遇,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基地,提升外向型发展能力。支持和规范多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托管、畜牧拖养、吸收贫困群众土地经营权和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式构建“公司 n 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的分享产业链增值效益。2020年,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6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是加快发展二三产业促融合。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培育专业化标准化农资供给、耕作、收获、疫病和虫害防治、储运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突出红色旅游主题和地方特色,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产业,打造特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区。使更多的农村居民通过农村服务实现就业增收,提高非农产业对农村居民收入的贡献份额。
(四)实施民生普惠工程,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一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推进劳动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切实按要求做好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按国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提标;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在与省扶贫线相衔接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0%以上;加大对临时生活困难人群、流浪乞讨人员和失能五保老人的救助力度,落实财政对临时救助资金的预算,完善有关灾害救助政策,逐步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努力增加生活困难群众收入;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落实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社会扶贫济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等各类棚户区改造,逐步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二是减少城乡居民公共产品消费支出。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程。健全各类助学体系,逐步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纳入资助范围,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深入推进健康庆阳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能力,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降低居民文化消费成本。
三是健全农业保护制度。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不断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改进投入方式,逐步扩大担保、贴息、基金、风险补偿,以及公私合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资金规模,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论证、储备、争取一批能够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项目,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落实中央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政策,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着力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综合产能、效益、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完善财政涉农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惠农政策与保险政策相结合,重点支持建立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探索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推进畜类、苗林、果品、瓜菜等特色产业保险试点。
(五)实施财富增值工程,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
一是加大财产权益保护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群众地产、房产等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参与分配政策;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行为,保障居民财产安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地产、房产流转有形市场平台,使之积极提供地产、房产流转供需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及科技服务,并加强纠纷调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激励、搞好服务,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拓宽城乡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研究鼓励城乡居民资产投资的相关措施,不断优化财产性投资环境。积极发展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信托、典当、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鼓励优质企业上市,规范和健全资本市场。探索开展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抵押融资,发展更多适合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商品房、汽车等二级市场以及房屋租赁和收藏品市场。加强投资理财宣传培训和投资风险教育,加快发展专业理财服务,引导城乡居民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增值转变。
三是有效盘活农村资源。深入推进农业关键领域改革,依靠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开展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规范征地程序,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完成草原承包确权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新机制,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
(六)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着力加快增收步伐
一是扶持特色产业。全面落实“1 20”精准脱贫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深化完善“五个一”工作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对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推出1—2个富民产品,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每个贫困县形成1—2个连片成带的优势主导产业,到2020年初步构建具有庆阳特色富民产业支撑体系。明确扶贫对象,农业投资向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建设富民产业基地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倾斜,向发展富民产业、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精准创设支持政策,以县(区)为主体整合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建立富民产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适当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以扶持。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00元以上,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改善发展基础。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硬化工程、建制村通畅工程和县乡道联网工程,加强贫困村村组道路和产业基地田间道路建设。加大城镇乡村同网、水源互备、工程联通、升级联网等工程实施力度,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和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快农网升级改造,实现贫困村户户通照明电和动力电全覆盖。加快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梯田建设。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快推进双联行动和精准脱贫融合。严格执行市委双联行动六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双联行动助推精准脱贫、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精准脱贫、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六大任务”,统筹推进“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民企陇上行、扶贫爱心平台建设,实施千企帮扶千村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帮扶实效。加强对双联行动新典型、新经验的总结推广,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消除“精神贫困”,调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庆阳市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联络协调、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等日常运转工作。县(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抓好落实。
(二)建立责任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抓紧研究出台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形成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整体合力。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强力扎实推进,真正使发展造福于民、致富于民。
(三)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市、县(区)增长规划工作主管部门要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每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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