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庆市财农〔2021〕138号
庆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华池林管分局林镇林场、宁县林管分局罗山府林场、正宁林管分局中湾林场、正宁林管分局西坡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9号)和市林草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的通知》(庆林规财[2021]51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林镇林场50万元、罗山府林场50万元、中湾林场50万元、西坡林场50万元),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接文后,要按照《甘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统筹使用,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按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将批复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备案,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庆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