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调研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3〕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县级财政构建“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全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调研对象
考核各县(区)财政局,调研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调研内容
(一)事前绩效评估情况。考核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重大事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包括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的项目,支出总额较大、年度资金需求较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等),主要关注事前绩效评估覆盖面、完整性,财政审核反馈及部门整改情况,评估结果应用情况。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考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预算部门数);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项目支出金额,含部门预算项目和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指标取值的客观性、真实性。
(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调研。主要调研相关行业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市县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等。
三、考核调研方式
1、考核:考核工作由市财政局绩效科牵头组织,依据《庆阳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考核内容进行分解,采取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西峰区、镇原县开展实地考核调研,其他县报送工作报告及佐证资料,考核调研组集中审核打分。本次考核结果将组织排名通报,并按比例计入县(区)年度考核总分。
2、调研: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市县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课题调研任务。
四、考核调研时间
拟定于3月13日上午考核调研西峰区,下午考核调研镇原县。3月14日,在市财政局集中审核其他县区资料(具体考核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五、考核组成员
组 长:靳 川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兴时 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科长
胡 悦 市财政局投融资管理中心 科长
李 楠 市财政局预算科 副科长
程君明 市财政局投融资管理中心 副科长
联络人:马占奎 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一级科员
(联络员 电话:19893455599)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县(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是促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市县同步”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财政局务必高度重视,以此次考核调研为契机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确保考核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财政局要确实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工作报告及佐证资料,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积极协调参与座谈调研的部门及时到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考核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工作报告及佐证资料请务于3月12日16:00前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三)强化工作要求。考核调研人员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考核调研,认真学习领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深入研究考核内容相关指标及打分标准,认真核查资料数据,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清晰、定性准确,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
(四)认真整改落实。各县(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考核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总结,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地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县(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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