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10月30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办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办〔2020〕40号)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决定在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务人员配置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否存在会计、出纳“一肩挑”的情况;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轮岗等制度;财务人员政治素质是否过硬;是否具备履职所需的业务知识;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遵纪守法;财务公章和经办人私章、支付凭证和印鉴是否分别保管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庆阳市市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庆市财库〔2011〕8号)要求,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制度;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情况;是否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提取并支用现金;是否存在违规向职工借款情况;是否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情况;是否存在支出审核审批不严等。
(三)公务用车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私车公养”“一卡多车”“一车多卡”、公务加油卡违规套现、用公务加油卡进行个人消费等问题,是否建立“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制度和公务加油卡消费公示公告制度。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是否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是否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目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节能管保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管理等政策情况;是否按照集采目录的要求,将由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开展采购活动前,是否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是否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是否对采购项目从招标公告到合同签订信息的全流程公开;代理机构是否参与项目履约验收;是否存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情况;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是否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规定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是否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等。
二、检查范围及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财政部门抽取重点检查单位外,由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
四、重点检查分组
1.第一检查组:负责农业农村口和教科文口单位
组 长:董建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韩湘贤 杨凌霄 王尧 赵亚亚
检查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保局、
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庆阳六中、庆阳七中、东方红小学、国营巴家咀林场、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市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管局
2.第二检查组:负责行政政法口和社保口单位
组 长:代永宏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邱春霞 冯芸 贺俊琳 薛鹏
检查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陇东报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3.第三检查组:经济建设口单位
组 长:付兴奎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左东宁 刘兴时 林擎 席琼
检查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
五、检查结果反馈
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于1月22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梳理,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报市委巡察办,并专题汇报市委书记贠建民同志。同时,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反馈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要针对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按期对账销号,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履行本单位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财务人员配备的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财政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及预算管理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沟通配合。全体参检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检查,切实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参检人员要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工作成效。市直各部门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揭示和反映财务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问题产生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庆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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