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庆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庆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庆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紧盯目标,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年鉴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认真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为落实《庆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工作汇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庆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网站考核标准》。确定了科室(单位)专人收集整理,科室(单位)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审核信息合规性、合法性、保密性,分管领导签发,信息中心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 持续融合载体,强化平台建设。积极建设局门户网站,定期维护,确保网站运行通畅,信息全面。按照庆阳市部门网站集群建设要求,新站于9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旧站同日关停,历史数据已全部迁移至(http://czj.zgqingyang.gov.cn/)。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财务公开、督促检查、建议提案办理、权责清单、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其中依申请公开栏目链接庆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 打造庆阳“阳光财政”,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打造庆阳“阳光财政”平台,坚持以公开促改革的原则,构建涵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绩效以及财政政策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体系;规范市直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打造更广泛的“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
(四)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本局对16件主办件中的8件的答复按规定在该通过本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栏目进行全文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至2018年,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涉及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财政工作动态信息总计2802条,其中,2012年134条、2013年116条、2014年489条、2015年475条、2016年524条、2017年418条、2018年646条。通过陇东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余篇。通过门户网站解读中央、省市政策17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分析、“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庆阳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市长信箱留言1条,通过电话、网站邮件等方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及历年,市财政局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不能充分满足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在主动公开意识及观念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整合、建设网站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在线办事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和政务服务。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和覆盖范围。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互动传播功能,使公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更加便利的获取政府信息。
附件:1.
2.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