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紧盯重点优化支出,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财政收支双向发力,实现首季“开门红”。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5亿元,占100亿元奋斗目标的19.35%,较序时进度慢5.65个百分点,短收5.65亿元,同比增长8.72%。按结构分:税收收入14.16亿元,同比增长8.63%;非税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8.96%。按部门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6.65亿元,同比增长7.7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15.18%。按级次分:市本级收入10.13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7.3%,同比增长11.33%;县区级收入9.2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22.24%,同比增长5.99%。
2.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03亿元,占400亿元奋斗目标的26.25%,高于序时进度1.25个百分点,增长16.15%。其中:市本级支出22.0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24.4%,增长58.88%;县区级支出82.98亿元,占目标任务的26.79%,增长8.41%。
(二)政府性基金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8亿元,增长3.57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3亿元,增长5.43倍。按级次分:市本级收入2.07亿元,增长16.54倍;县区级收入2.1亿元,增长1.59倍。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38亿元,下降14.0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6.85亿元,下降15.12%。按级次分:市本级完成1.17亿元,增长9.27倍;县区级完成12.21亿元,下降21%。
二、运行特点
(一)财政收支稳健发力,实现首季“开门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5亿元,占100亿元奋斗目标的19.35%,占年初预算86.5亿元的22.37%,同比增长8.7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8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03亿元,占400亿元奋斗目标的26.25%,占年初预算380亿元的27.64%,分别高于奋斗目标和年初预算序时进度1.25、2.6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6.15%,比全省平均进度高13.95个百分点。收支总量均居全省第二,收支规模双创历史同期新高。
(二)重点企业贡献突出,税收收入稳步增长。3月份,长庆油田2023年税收清算增值税一次性入库3亿元,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亿元,推动增值税增长24.14%,拉高税收收入增幅18.75个百分点。除主要税种拉动外,两项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增长较快,主要是部分能源企业预缴去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增长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增加,推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27.51%和45.75%;合水县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缴国有企业土地增值税4760万元,推动土地增值税增长1.3倍。
(三)非税收入应缴尽缴,环比大幅增长。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全力做到实收尽收,一季度末,非税收入完成5.19亿元,同比增长8.96%,扭转2月底下降趋势,环比增长1.51倍,增幅提高15.05个百分点。本月市纪委缴回罚没收入1278万元,推动罚没收入增长63.13%;宁县甘肃宁州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缴回利润2750万元,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2.39倍;同时,华池县、庆城县、环县、西峰区等县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1倍,其中:庆城县多渠道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收入1900万元、环县与西峰区矿业权出让收入2880万元、华池县打庆高速上缴县乡道路恢复费用1675万元。
(四)支出规模增长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季度,市县财政部门加强日常调度,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各预算单位积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双向发力,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6.15%,增加支出14.6亿元。切实兜牢兜实基层民生底线,保障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良好开局。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81.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8.78%、13.68%、39.03%、16.06%、19.05%。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季度是全年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的黄金季节,也是实现上半年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的关键阶段。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聚焦目标任务,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破解难点堵点,促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目标,全力以赴抓收入。紧盯目标任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沟通,共同研判分析收入形势,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建立非税收入工作台账,对应到部门,明确到项目,指定专人逐项盯办,力争尽早入库。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步伐,确保应收尽收,力促多收超收。加快“两权”价款清缴入库进度,严格执行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关规定。同时各县区和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项目单位上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
(二)抢抓机遇,把握变量勤争取。要紧盯中省政策导向,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引导性、奖励性政策措施,完善细化向上争取实施方案,常态化跟进、专班化衔接,全力争取各类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主动谋划,及早对接,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实实在在能够落地的重大优质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和项目库,获得中省政策资金更多支持。
(三)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支出。要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县区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两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严禁其他支出挤占“三保”支出,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要牢固树立“先谋划事,后安排钱”的预算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庆阳市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突出保障重点,安排相应支出。及时梳理年初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加快预算分解下达,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衔接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
(四)强化管理,多策并用提质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前移绩效管理关口,逐步扩大评估范围和规模,杜绝“先定项目后评估”。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建立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二是严格政府债务管控。认真落实省、市一揽子化债方案,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处置政府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化解存量债务;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监控,加大违规举债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强化项目谋划精准度,扎实推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提速、使用增效,确保新增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三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财会监督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按照财政部2024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市县专项行动实行细则,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财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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