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2月份,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
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7亿元,增长18.07%。按结构分:税收收入8.47亿元,增长21.11%;非税收入2.2亿元,增长7.66%。按部门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9.14亿元,增长23.0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53亿元,下降4.95%。按级次分:市本级收入5.29亿元,增长63.95%;县区级收入5.38亿元,下降7.4%。
2.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88亿元,增长10.27%。其中:市本级支出7.76亿元,增长40.8%;县区级支出42.12亿元,增长6.04%。
(二)政府性基金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0.53亿元,下降42.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47亿元,下降46.3%。
政府性基金支出7.87亿元,增长81.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5.18亿元,增长95.88%。
二、运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07%。主要是国际原油价格及长庆油田产量均较上年同期增长,增值税及资源税入库较好,分别增长17.69%、45.76%。与之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也增收较多,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快增长。
(二)财政支出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8亿元,增长10.27%。支出确保了全市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全市11类民生支出4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涉及基本民生的支出分别增长20.51%、40.99%、29.75%。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全力以赴夺取一季度“开门红”,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好财力支持。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入。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强化收入动态监测,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与预算安排挂钩正向激励机制,争取开征水利建设基金,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加快煤炭“两权”出让价款分成和重大项目税费就地入库,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确保应收尽收。
(二)全力向上争取。深入研究,提前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结算补助等各种财力补助。密切关注中、省投资导向,加大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力度,支持项目论证储备,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能压尽压、应压尽压,着力打造节约型财政。紧盯中省财政支出结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财政保障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紧要处,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四)加强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理念,强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绩效目标实现和评价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科学界定财政奖补功能定位,健全完善财政奖补制度体系,切实增强财政支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边际效益。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深入挖掘金融要素潜力,推动财政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深度融合,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放大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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