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全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聚焦省政府“三个一”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较好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
1-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5.38亿元,占年初预算57.23亿元的114.24%,增长19.89%。按结构分:税收收入42.49亿元,增长20.99%;非税收入22.89亿元,增长17.89%。按部门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6.94亿元,增长19.19%;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8.44亿元,增长21.7%。按级次分:市本级收入28亿元,增长18.98%;县区级收入37.38亿元,增长20.58%。
2.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98.75亿元,同口径增长6.97%。其中:市本级支出50.65亿元,同口径下降11.25%;县区级支出248.1亿元,同口径增长11.65%。
(二)政府性基金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52亿元,增长127.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94亿元,增长149.53%。
政府性基金支出55.4亿元,增长45.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9.1亿元,增长176.03%。
二、运行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创历史新高。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三个一”目标要求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任务,密切协作,深入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合力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分税种看:原油价格上扬,长庆油田等涉油企业产量增加、销售良好,与之相关的增值税完成18.56亿元,增长10.02%,资源税完成7.28亿元,增长28.76%,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各类教育费附加等附税完成9.04亿元,增长10.03%。房地产销售与土地交易实现较快增长,加之全市积极推进化解住宅“登记难”工作,与土地和房地产有关的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共计完成8.03亿元,增收3.55亿元,增长79.21%。自然资源行业跟进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征收土地复垦及开垦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28亿元,增长83.91%;积极盘活处置存量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14亿元,增长37.6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历史新高,完成65.38亿元,增长19.89%。
二是财政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厉行节约保主保重,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过好日子,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从严从紧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标准零增长、其他项目按不低于10%和“三公”经费预算不低于3%的幅度进行压减,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重大政策保障有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千方百计保证重点支出,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支19.46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债务还本付息、污染防治及各类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事业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全市10类民生支出24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7%。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涉及基本民生的支出分别增长6.44%、16.31%、33.61%、38.19%。库款调度合理有序。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对我市的资金调度力度,有效缓解了全市资金调度困难。建立了县区资金调度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测算、合理调度的原则,不断加强对县区库款的监控和调拨,提高资金调度频次,做到有增有减、有保有压,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各类资金需求。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强化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支持和保障“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重大战略实施,为谱写新时代庆阳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