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7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随着我市统筹疫情防控成果的不断巩固与市场经济的持续向好,全市财政收入实现稳步恢复态势,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亿元,占预期目标57.23亿元的54.0%,同比增长14.7%。按结构分:税收收入20.8亿元,增长13.6%;非税收入10.1亿元,增长17.1%。按部门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2.8亿元,增长11.6%;财政部门组织收入8.1亿元,增长24.6%。按级次分:市本级收入13.2亿元,增长7.4%;县区级收入17.7亿元,增长20.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亿元,占预期目标310亿元的49.6%,下降1.2%。其中:市本级支出30.3亿元,增长5.9%;县区级支出123.5亿元,下降2.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17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5亿元,增长189.3%。
政府性基金支出27.9亿元,同比增长4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9亿元,增长103.7%。
二、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收入方面,受去年同期疫情影响基数较低以及当前工业生产恢复加快与微观市场主体经营状况的好转,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4.7%,总体呈现稳步恢复态势。
分预算单位看,总体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差距较大。合水县、镇原县、西峰区增速均超过30%,远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14.74%,分别为63.61%、52.91%和34.14%。其余县区和市本级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正宁县和宁县降幅较大,分别为-13.27%和-5.19%。
分税种看,税收收入增长13.6%,拉动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油价格在稳步回升,与原油息息相关的石油开采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较上年分别增长18%和13%,拉高税收收入增幅11.6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销售与土地交易实现较快增长,带动与土地和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67.1%,拉高税收收入增幅7.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长17.1%,拉动非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加强和规范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770万元,同比增长210.1%,拉高非税收入增幅17.8个百分点;二是今年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两项共8226万元(去年同期计提376万元),拉高非税收入增幅9.0个百分点。
支出方面,我市财政自给率总体较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对其支出的覆盖程度总体偏弱。7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亿元,财政自给率仅为20.1%。由于我市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度高,加之省厅逐年扣减长汇款,资金调度困难,财政支出压力加大。
7月份,经市政府领导协调争取,省财政厅在资金调度上给予我市很大支持,7月底全市“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却出现了较大回落,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华池县(-21.5%)与合水县(-15.9%)降幅较为明显,农林水事务支出和交通运输支出为拖累全年财政支出的主要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上年上级下达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今年7月底和当月分别实现支出2.11亿元和481万元,上年同期支出6.02亿元和1.01亿元,分别同比减支3.91亿元和0.96亿元,拉低全市增幅较去年同期和上月末分别回落2.5和0.6个百分点;二是根据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于5月7日联合印发《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市方案已报送省级部门进行审批,但批复还未下达,因而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支付较慢,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下降23.4%,其中:扶贫科目同比下降34.2%,拉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回落5.7个百分点;三是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上有一定的挤占效应。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应,今年为按时偿还政府债务,维护政府信用,7月底,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4亿元,去年同期支出1.0亿元,政府债务还本资金量大,导致资金调度困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力加大。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7月底,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后期财政收支管理依然面临诸多困难。收入方面,全市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两位数的较高增长,但还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今年的同比数据高,是因为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如果和2019年同期相比,增速则下降2.9%,两年平均下降1.4%,说明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较好的恢复性增长,但还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且随着当前疫情反复的不确定性、经济恢复基础不稳固以及2020年基数的逐步提高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幅仍有回落压力;支出方面,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多,“三保”支出基数大,加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隐形债务和暂付款化解等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运行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后几个月,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在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确保财政运行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一)落实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从前7个月的收入情况看,部分县区和市本级仍存在短收严重,进度慢的问题,这势必会影响到全市财政收入进度。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在余下的五个月中首要任务就是抓收入。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坚持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规范收入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组织、安排和使用收入。
(二)保压结合,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三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将“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纳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首先足额保障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公用经费、民生支出,特别是要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支出。同时,要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切实保障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防止发生债务偿付违约风险。
(三)抓主抓重,坚决做好重大支出保障。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匹配项目,切实加快衔接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农林水”尤其是“扶贫”等相关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和上级考核要求。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执行进度,推动预算单位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直达资金切实发挥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四)严格控制,加强债务和暂付款项管理。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加快支付进度,确保当年下达债券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县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力筹措资金,努力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切实加强暂付款管理,严控新增对外借款,按照经同级政府批准的暂付款消化方案,统筹自有财力、土地出让金和上级均衡性等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完成年度消化计划。
(五)合理安排,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证“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以及重大战略任务等刚性支出需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做好资金拨付与库款调度工作。
(六)强化约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收空转增加收入,严禁通过违规列支暂付款实现收支平衡,严禁通过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对财政收支、政策实施、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监督,提高财政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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