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24〕26号)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1〕55号)精神,征求吸纳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意见,并报请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此《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聚焦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坚持“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推动我市财政收支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统筹、聚合财力,优化结构、精准支出,细化管理、提质增效的原则,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包括5条具体措施:(1)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编制财政收入预算,合理测算确定收入预期目标;征收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足额组织收入。(2)加强政府资源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推进土地挂牌出让进度,依法依规清缴出让收入。(3)加强部门收入统管。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4)加强资产运用统筹。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整合部门单位闲置资产,清理低效、无效资产资源。(5)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机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
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能力。包括5条具体措施:(1)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部门不得随意调剂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和项目资金使用方向。(2)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要求,坚持两个“优先”,足额安排支出预算,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3)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能压则压,能省则省,坚决杜绝乱花钱和年底突击花钱,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4)强化库款调度挂钩管理。将直达资金、衔接专项、特别国债、科技教育等支出和省市财政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测算因素,对县(区)实行均衡调度和激励调度相结合。(5)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
三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实现财政管理创新增效。包括5条具体措施:(1)推行财政项目库管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把项目库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依托项目库实施精准管理。(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需“二次分配”的专项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需市级财政配套的资金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投资控制。(4)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健全项目穿透式管理机制。(5)开展银行账户清理清查。对现有存量银行账户进行精简归并,加大闲置资金盘活统筹,强化账户和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包括5条具体措施:(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员抓绩效,全面用绩效,将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2)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各县(区)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将财会监督履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述职述廉等重要内容。(3)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收入征管、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政府债务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领域,深入开展财会专项整治行动。(4)推动财会监督贯通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协作,完善信息互通、会商合作、成果共享、贯通协调等制度,强化监督成果运用。(5)推进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深化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提升监管治理效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和强化调度考核三个方面,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对标对表考核任务,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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