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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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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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财采〔2020〕6号
市直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20〕1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20年7月1日起,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217号)文件中政府采购目录部分同时废止。
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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