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财政局实施“三项举措” 扎实推进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为推动“三抓三促”行动不断向纵深拓展,有力助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华池县财政局“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华池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通过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时间和具体工作要求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从小切口入手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推动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重点开展评价。开展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主要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调研核查 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参与论证”的方式,重点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安排对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衔接资金、定点帮扶资金、东西部衔接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就业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等8类资金项目开展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山庄乡、住建局等19个部门开展财政重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23年度社保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等2本预算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通过政策研究、现场调研及核查、比较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价,保障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提升管理水平。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决定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成败,为确保工作实效,通过紧盯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加强结果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意见,靶向发力,动真碰硬,坚持开门搞行动,抓好集中整治落实工作。
下一步,华池县财政局将继续坚持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改进管理相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同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