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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4项(市财政局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8 08:30: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

反馈问题1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思想认识方面1. 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体学习等载体,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局机关党支部联合庆州东路社区,深入科教苑小区开展“同植一片绿荫,共建美丽家园”义务植树活动,为育才路社区群众捐赠文学杂志、财经法规、人文历史、经济生活、休闲养生等各类书籍,营造书香氛围,培养健康生活观。财政评审中心党支部深入庆化小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动手清运社区垃圾,积极参与打造绿色文明社区。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参与“最美家庭”评选,提升生态文明素养。二是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局门户网站、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普及生态文明建设法规政策和经验做法。加强市直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形成了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主体意识转换。在办公区域配置垃圾分类箱,不断规范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垃圾分类、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机关。

整改结论:经过我局对标对表扎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实现整改目标,现申请销号。

问题编号:4

反馈问题2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二)责任落实方面4. 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县(区)、部门协作联动,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事宜,遇到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属单位、各科室积极配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倡导绿色采购。结合部门职能,鼓励动员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绿色环保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普及节能、节水器具等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整改结论经过我局对标对表扎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实现整改目标,现申请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庆阳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1128日至20221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7933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1号

 

 

                    庆阳市财政局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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