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我市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日常监管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战略,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日常监管机制、执行进度预警机制和预算统筹调配机制,确保教育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了《庆阳市中省市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日常监管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对中省市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采用月统计、季通报、专项检查、督查和现场督办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绩效”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资金申报、预算执行、绩效监控以及项目规划、审核论证、跟踪推进、定期排查、综合调度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事权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办法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县区和市直学校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谋划工作,充分征集、审核、论证、筛选下一年度计划实施的教育项目,确保预算一经批复项目即可实施,着力解决“钱等项目”的问题;三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部门预算一经批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调剂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改变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用途;严禁超合同、超进度付款。各类项目资金要提前细化编入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新增预算项目一律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项目熟化、措施细化、指标量化的“三化”要求作为审核重点,坚持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五是加快教育专项资金支付。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相关要求抓好落实。严禁因项目实施进展快而专项资金支付率低,导致预算指标被调剂,形成政府隐性债务;六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严格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内控制度建设、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教育收费、部门预决算草案和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重点监督任务,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方式,将审计、纪检等监督协同一体落实,实现监督与管理有机统一,持续规范教育系统财经秩序和单位内部经济运行,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供稿: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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