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庆阳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市财政局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去推进、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压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总结,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局党组会议4次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总结安排。全面总结2023年度法治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认真拟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法治财政工作有计划推进。
(二)加强普法宣教,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我们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任务、对象、形式和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抓好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召开7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举办3次专题讲座,依托“法宣在线”和“掌中庆阳”等学习平台,定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参学参考率均在90%以上。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定期更换法治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财政局门户网站、户外普法宣讲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复议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旗法》《国徽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以法治财政建设为统领,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紧盯重点任务,逐项对标对表考核指标,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快财政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庆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庆阳市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庆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快推进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管系统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活动网上运行。 以市级网上商城顺利运行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互联网 政府采购”模式,全面实现计划备案、网上比价、下单采购、合同备案和验收付款的网络化操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我局的34项权责清单压减为21项,对梳理压减后的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落实“互联网 政务服务”,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庆阳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针对市政府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国昂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引资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们在开展局内审查的基础上,报请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等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把关,确保了协议公平公正,合规合法。截至目前,审查的文件均未涉及市场公平竞争规定。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财政部门实际,对局机关执法事项进行科学分解。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科室、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能、承诺方式、承诺事项、工作规程和要求,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权统一工作机制,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落实成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结合内部管理,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并对具体的任务、要求和权责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局机关各职能科室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的具体执法范围、权限、程序和标准,初步建立起与财政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财政行政法规体系,推动了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进程。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行政执法的公示范围,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进行公示,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并归档。
(五)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庆阳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我局及时制定并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重大财政财务事项,向市委、市政府、人大的财政建议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通过党组会议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高。
(六)依法行政,规范文明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推广掌上执法。要求各执法科室均通过甘肃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中的“掌上执法” 模块进行行政检查,提升执法覆盖面、做到执法透明、程序合法。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彻落实执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图片、音像等方式全面记录执法过程,尤其是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文书送达、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执法活动要求统一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音像记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明确有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两库建设,根据局实际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平台中的执法人员库以及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同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做好公示工作,对双随机的工作计划、抽取名单以及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公示,接受公民监督。加强监督管理,对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检查对象的抽取以及检查人员的抽取均按规定落实,不得出现不按抽取结果进行检查的现象发生。全年完成了对庆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庆阳市商务局、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等10家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按时上报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局。2023年度市财政局双随机检查任务100%完成,检查结果100%录入。
(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重新调整了我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多次召开内控委会议对内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印发了《庆阳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庆阳市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七个内部控制办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内部控制知识测试,开展了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及考核评价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明确界定公文属性,对应公开公文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修订出台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时限,及时编报日常工作动态信息通过省财政厅、市委和市政府网站公开。
(八)建立应诉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修订出台《庆阳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暂行)》,明确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诉机制,为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提供了依据。
(九)机关开展普法教育,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快政策兑现,提升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利用财政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开展财税法律咨询服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十)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保障。2023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各类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418万元,保障了法治庆阳建设、普法宣传、立法、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为主,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为主,通过宣传条幅、展板及传单等形式宣传,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三)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甘肃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依法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施,统筹推进财政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坚持预算法,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依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地方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监督。
(二)抓好法治建设相关政策要求的落实工作。积极推进落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相关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分解任务清单,积极推进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融合。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 互联网 监管”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系统等平台应用工作。
(四)构建法治阵地,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习活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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