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适合财政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管理风险,全面推进市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庆阳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庆办发〔2011〕104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直财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扣“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岗位为点,以权力运行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以现行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和机制为根本,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通过主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即某个岗位可能发生腐败的环节),定位职能,梳理权力,完善机制,强化监管,逐步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预防监控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一)依纪依法,按章实施。严格依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及政策规定,紧扣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关法规制度,依照局制定的规范权力运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依法有据,按章按制,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预防为主,全面防控。树立主动预防、提前防范意识,前移监督关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实施防控管理。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查找预算分配权、资金审批审核权、财务管理权等权力和工程预算编审、政府采购等领域中的廉政风险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将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分为支出类科室、非支出类科室和局属单位三类加强指导。
(四)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自身职能,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市直财政系统权力运行、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完善,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覆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力求实现财政收支、国有资产、农业综合开发和财政投融资等全程监管,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实施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具有决策权、审批权、资金分配权、资源调配权的科室(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
五、方法步骤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党员个人工作岗位,结合财政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进行,把学习教育、查找风险、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风险排查、预警防控、健全制度和监督落实五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8月3日-8月20日)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直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及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动员教育。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广大财政干部的角度,认真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动员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组织学习。广大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预防腐败的警惕性。四是精心安排部署。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局里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按照阶段划分,制定各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推进表,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排查岗位风险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1.梳理岗位职责。根据各科室、各单位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履职情况,结合财政业务特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科室、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规则、流程情况表和流程图,进一步梳理各岗位职责和职权,填写《岗位设置和职责表》,具体岗位名称由各科室、各单位根据职能和日常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2.确定岗位风险点。一是岗位职责风险点,即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节点;二是制度机制风险点,即由于制度的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广、执行力不够和机制不合理等问题而容易使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节点;三是思想道德风险点,即由于个人思想道德水准不高或自律不严而容易出现的风险节点;四是工作流程风险点,即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工作环节缺乏相互制约,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风险点;五是外部环境风险点,即因行政管理对象在业务往来中对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点。
3.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高低,干部职工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行政权力与资金关联程度的高低,将科室风险划分为一、二、三级,将岗位(个人)风险划分为a、b、c级。
(一)一级风险(岗位a级风险):是指掌握较多行政许可、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审批及资金分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重要权力的科室(单位)和人员(岗位)在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风险,
(二)二级风险(岗位b级风险):是指掌握较少重要权力的科室和人员(岗位)在履职中可能出现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违反党的纪律要求或行政法律法规造成较为严重损害的风险。
(三)三级风险(岗位c级风险):是指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资金分配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科室(单位)和人员(岗位)在履职中可能出现违反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可能造成轻微不良社会影响和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需要进行防范,发生几率较小的风险。
4.查找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以及这种腐败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排查风险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具体方面和关键环节,结合各自实际,把风险查找延伸到每个具体岗位和每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程序,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法和全员参与的要求,从班子、科室、个人、重点岗位和制度五个方面深入查找。一是查找班子风险。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和分析行政、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廉政风险的个性和共性问题,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二是查找科室(单位)风险。根据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定位,针对预算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项目管理、财政政策落实、财经法规执行、内部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重点查找在行使事务处置权、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三是查找个人风险。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紧扣岗位职责,把握重点环节,对照工作流程,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互查和初步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四是查找重点岗位风险。依据本科室(单位)核心职能,重点围绕涉及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监督等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并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制度、行使事务处置权和现场即决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表》五是查找制度运行风险。重点查找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是否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否覆盖各项行政和业务活动,是否做到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分工制约,促进工作。
5.评估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由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个岗位风险点进行审核、辨识和汇总,对所有岗位风险点分布、风险性质及出现风险的概率进行综合分析,并统一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明确防控措施,填写《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
6.公示岗位风险点。各科室、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表》、《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风险点自查表》、《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表》、《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的有关内容,要在局局域网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7.绘制风险防控流程图。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相应风险等级,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中进行标会(一级风险用“☆”,二级风险用“△”,三级风险用“ ○ ”标绘),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图,并作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预警防控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对排查到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按照“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着重从思想道德、制度规范、监督制约、外部环境等方面,找准抓住可能导致违纪违规和腐败行为发生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采取基础防控、分类防控和预警防控的办法,形成基础、分类和预警“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1.基础防控。一是加强教育防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突破口,强化党性观念,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监督防控。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对廉洁从政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财政资金拨付、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制度防控。针对风险点所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和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加强惩处防控。认真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分类防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落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实效性。针对领导班子风险,着重围绕党政班子议事决策、干部人事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等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针对科室、单位风险,对照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与相关的法规制度,提出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个人风险,从加强教育入手,强化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标准和程序,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针对重点岗位风险,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加强制度建设,用健全的机制制约自由裁量权过大、暗箱操作的问题。针对制度运行风险,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制订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控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和工作标准,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合力。
3、预警防范。把党风廉政预警机制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形成我局反腐倡廉信息系统;根据预警信息反映的问题,观察各类风险点的动态,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向单位(科室)或岗位发出预警,运用督导、提醒、诫勉谈话、整改等超前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四)健全制度机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着眼前期预防,建立健全规范机制。针对不同工作岗位风险点,重新审视有关法规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议事规则和办事流程,保证本科室(单位)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有章可循;重新审视现有各项制度规定对风险点的覆盖能力,并结合实际予以补充完善,减少约束盲点,着力改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状况,切实提高制度规定的执行力。
2、着眼中期监控,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金财工程”建设,积极做好“财政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系统工程,实现财政监督全覆盖,随时掌控各岗位风险点风险信息,提高财政业务规范化水平。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科学分析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外公示政府采购、证件办理、资金拨付、家电下乡等有关政务事项的法规依据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监督;主动建立与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采取回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各岗位风险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化解风险信息。
3、着眼后期处置,建立健全纠错惩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风险信息处理的快速反应系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财政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科学预防的原则,对于接近风险临界点的现象与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对于超越风险警戒线的现象与行为,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进行处理。
(五)考核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将前四个阶段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表册进行整理归档,建立风险管理档案,搭建风险信息反馈平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回头看”活动,对市直财政系统各科室、各单位排查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市直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各科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纲要》、《廉政准则》的新举措,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岗位工作人员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消除各种错误观念和疑虑,按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高,须要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各科室、各单位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把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本科室(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把握重点,坚持把风险防控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相结合,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强党性 比贡献 争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把工作重点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要突出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监督和管理等权力相对集中岗位的排查防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身岗位风险点,敢于公开权力,接受公众监督,并按照权力制衡理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把个人的岗位风险降到最低。
(四)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财政工作特点,注重贴近财政中心工作和自身职能,从具体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失。制定的防控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确保风险查找准确到位,防控措施切实可行,防控作用明显有效。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建立协调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联系人,协助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协调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内工作进度,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要强化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监管,通过动态监控、单位自查等方式,督促本单位工作开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庆阳市财政局党组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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